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党建指导员1名(全职)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年龄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期间出生);
3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责任心强、吃苦耐劳;
4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;
5.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6.个人综合素质良好,具备岗位所需的党建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;
7.无违纪违法及社会不良记录。
(二)岗位条件
1.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;
2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3.具备两年以上党建工作、社区服务、组织宣传、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经历者,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(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;
4.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,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;
5.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专业属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者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三、薪酬待遇
录用后按单位薪酬体系执行,依法缴纳五险一金。
更新于 2025-12-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