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责任范围:1.在行政和技术上受料场站长的领导,调度上受值长、锅炉专工和料场站长(按此顺序)指挥,全面负责行车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。2.宣传安全*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的电力生产方针,搞好燃料库行车设备的安全运行,是行车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人。3.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规程,认真按行车操作规范正确操作,熟练掌握行车运行基本原理和操作技能,严格执行持证上岗。4.负责行车操作、维护工作,发现故障应及时向值长或上级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,保证行车处于良好的经济运行状态。5.负责燃料的倒运、掺配、转料和锅炉料仓内的上料工作。6.根据生产需要,合理配合有关人员搞好行车起吊、运输、落放以及检修、故障排除和检修后验收工作,完成当班生产任务。7.保证上料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,确保燃料不溢落到料仓平台外。8.如实向上级主管人员汇报生产中的问题,严格执行生产会议精神和值长调度命令,保证生产上的集中统一指挥。9.交接班日志记录内容要详细、字体工整,抓斗吊控制室干净整洁,并搞好工作场所的设备和环境卫生。10.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,要定期进行安全自检,减少设备故障,提高抓斗吊的运行效率。11.负责与燃料车司机、铲车司机密切配合,确保燃料不溢落到卸料间外。12.如实向上级主管人员汇报生产中的问题,严格执行生产会议精神和值长调度命令,保证生产上的集中统一指挥。13.交接班日志记录内容要详细、字体工整,抓斗吊控制室干净整洁,卸料间转料设备的石块、杂物的清理工作,并搞好工作场所的设备和环境卫生。14.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,要定期进行安全自检,减少设备故障,提高抓斗吊的运行效率。15.完成公司领导交待的其它生产工作。四、工作权限:1.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专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指导,有权制止与本专业安全生产相抵触的行为。2.有权按值长指挥(按规程)处理生产事故。3.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。五、工作义务1.有义务做好安全工作。2.服从部门、专工、值长等领导指派的生产工作及行政工作。3.有义务树立好企业形象、有义务加强企业文化、精神等的宣传工作。4.认真填写好本岗位的相关记录。
更新于 2026-09-11